|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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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麟州支行 山东百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巨野支行火车站分理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巨野永丰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在山东百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麟州支行9170117303942050001174账户存款119028.50元(实际控制0.00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巨野支行火车站分理处37×××09账户存款119028.50元(实际控制0.00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巨野永丰支行15×××02账户存款119028.50元(实际控制0.00元)。冻结期限12个月。(从2020年1月14日起至2021年1月14日止) 申请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15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若逾期未提出申请,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冻结被执行人在山东百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麟州支行9170117303942050001174账户存款119028.50元(实际控制0.00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巨野支行火车站分理处37×××09账户存款119028.50元(实际控制0.00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巨野永丰支行15×××02账户存款119028.50元(实际控制0.00元)。冻结期限12个月。(从2020年1月14日起至2021年1月14日止) 申请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15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若逾期未提出申请,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1-14 |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