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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
和田地区人民医院
武警山东总队医院
产联(上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济南昆宇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给付原告***伤残赔偿金16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能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180元,由原告***负担680元,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负担35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7-08
发布日期 20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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