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 和田地区人民医院 武警山东总队医院 产联(上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济南昆宇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给付原告***伤残赔偿金16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能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180元,由原告***负担680元,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负担35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08 |
| 发布日期 | 2020-06-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