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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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 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赔偿原告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保险赔偿金7207.64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理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7.50元,由原告负担287.50元,由被告负担50元。此款原告已交纳,限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应负担的50元直接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