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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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九农集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烟台天正药业有限公司 鲁虹药业控股有限公司 烟台渤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网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烟台皇冠海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烟台皇冠海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借款15000000元及利息(自2017年12月14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以15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 二、被告山东九农集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在500万元范围内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责任。被告山东九农集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在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被告***追偿。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1743元,减半收取65872元,保全费5000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23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