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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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 烟台富海汽车维修保养有限公司 烟台港鑫物流有限公司 牟平区中医医院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 |
法院 |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烟台港鑫物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9元,由原告烟台港鑫物流有限公司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