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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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宝泰隔热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山尔铝业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山尔铝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6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应价值的其它财产。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1320元,由申请人山东宝泰隔热材料有限公司预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4-26 |
| 发布日期 | 2019-1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