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承德万利通集团万利钢管有限公司 承德万通钢铁管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滦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撤销(2019)冀0803执180号执行裁定书。对异议人暨被执行人承德万通钢铁管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承德市双滦区西地镇八里庄村承房权证双滦区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房屋建筑面积13048.10平方米、滦国用(2004)第0290号土地使用权证项下12981.80平方米工业用地使用权、滦国用(2004)第0291号土地使用权证项下26584.40平方米工业用地使用权及添附于此的机械设备、地上所有配套资产一并评估、拍卖。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19-7-17 |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