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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东营市鑫泰来工贸有限公司
山东三丰香油有限公司
利津晨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持有的东营市鑫泰来工贸有限公司的股权,保全金额为50万元。

冻结期限一年。该期限届满前仍未审执结的,申请人应向本院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未申请延期造成损失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5-14
发布日期 20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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