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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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长春富新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吉林沅洋物流有限公司 辽宁英特瑞机械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吉0502执1101号 我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长春富新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辽宁英特瑞机械有限公司(原沈阳英特瑞工贸有限公司)、吉林沅洋物流有限公司、吕鹏、贾军报追偿权纠纷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应给付申请执行人欠款本金430000.00元、利息6826.67元(截止2019年1月10)、保险费1350.00元、一审诉讼费3926.00元、保全费2770.00元、执行费6573.00元,上述执行款已全部交付申请执行人,剩余执行款11922.33元已退还被执行人贾军报,此案全部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