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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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博汇九洲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新余市强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新余市强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2300元及相应利息; 二、如被执行人***、***、新余市强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不足,则查封、扣押被执行人不足部分价值相当的财产。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4-16 |
| 发布日期 | 2020-06-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