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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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贵州水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贵州索玛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开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000187571账户的银行存款1,600,000元继续予以冻结,继续冻结期限为一年;即从2020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17日。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22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