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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海南志得食品有限公司
无锡市海力超市有限公司春潮分公司
江苏苏萨食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不正当竞争纠纷
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2019)苏0214民初3268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江苏苏萨食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苏萨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由苏萨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05-25
发布日期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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