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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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志得食品有限公司 无锡市海力超市有限公司春潮分公司 江苏苏萨食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2019)苏0214民初3268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江苏苏萨食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苏萨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由苏萨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05-25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