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省安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繁昌分公司 安徽翔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9)皖0222民初378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具备执行条件,或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相关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人需在财产查封、保全期满十日前向本院书面申请续查封、保全,逾期未申请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5-25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