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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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豌豆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卓易讯畅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评字[2018]第250796号关于第10633766号“豌豆荚PEASECODEDUCATION”商标撤销复审决定; 二、责令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第三人福州豌豆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针对第10633766号“豌豆荚PEASECODEDUCATION”商标提出的撤销复审申请重新做出决定。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5 |
| 发布日期 | 2020-06-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