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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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马时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颐侨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悦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颐侨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悦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分成费人民币XXXXXXX.7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2206元,由被告颐侨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2-1 |
| 发布日期 | 2020-06-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