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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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明通重型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驰顺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大连驰顺物流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350887.21元的财产。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冻结银行存款的有效期限为冻结之日起一年;查封动产的有效期限为查封之日起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有效期限为查封之日起三年。当事人应在查封有效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继续保全财产的申请,逾期则视为放弃保全申请,保全措施将自动解除。 |
| 裁判日期 | 2019-11-19 |
| 发布日期 | 2020-05-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