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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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蚁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播了么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合肥播了么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合肥蚁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约金9400元; 二、驳回原告合肥蚁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975元,减半收取计487.5元,由原告合肥蚁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97.5元,由被告合肥播了么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9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18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