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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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黄山智恒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皖10民终73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黄山智恒投资有限公司,住***。 诉讼代表人:徐华勇,黄山智恒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黄山智恒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黟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皖1023民初26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本案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宋浩之 审判员郑卫东 审判员黄继顺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王艳 书记员吴奇 |
裁判日期 | 2019-11-27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