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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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宜昌市中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宜昌信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鄂0506执459号 申请执行人宜昌信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宜昌市中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宜昌信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据已生效的(2019)鄂0506民初2830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宜昌市中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诉讼费合计81035元及相应的迟延履行利息。执行过程中,宜昌市中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自动履行84105元(含1070元申请执行费、2000元迟延履行利息),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双方当事人,本案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