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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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元一柏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柏庄置业有限公司 安徽元一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将本院流拍的被执行人安徽黄山元一柏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安徽省黄山市××区××大道××号大观上河城的下列住宅、商业服务房地产,总面积10452.14平方米(共159套,详见附件)以74174878.8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抵偿所欠申请人的债务;前述住宅、商业服务房地产等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二、申请执行人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2-21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