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衡阳绿泰建筑钢管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衡阳绿泰建筑钢管租赁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60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二、查封申请人***自愿提供担保的其位于衡阳市蒸湘区(房屋所有权证号:衡房权证蒸湘区字第××号),在查封期间不予办理担保物买卖、抵押及所有权转移手续。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5-11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