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一曼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满略商贸有限公司 昆明永棱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昆明市盘龙区起鸿建材经营部 昆明泽西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申请人吴飞红名下所有的位于岳麓区景秀江山11栋房屋的交易手续(产权证号:长房权证岳麓字第××号); 二、查封担保人吴玉华名下所有的位于岳麓区房屋的交易手续(产权证号:长房权证岳麓字第××号); 三、冻结被申请人刘文华、四川一曼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盘龙区起鸿建材经营部、昆明满略商贸有限公司、昆明泽西道路运输有限公司、昆明永棱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500000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4-28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