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第二片区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湘0105民初12104号之一 原告:***。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秀伟,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蔚珍,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世成。 被告: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卢志瑜。 被告: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住***。 负责人:梁月华。 委托诉讼代理人:龚丽琴,系该公司员工。 被告:***。 被告:***。 原告***与被告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2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
| 裁判日期 | 2020-5-12 |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