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攀枝花市朝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子午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抵押合同纠纷 | 
| 法院 | 米易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四川省子午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650元予以退还四川省子午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4-0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