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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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海南鑫捷通物流有限公司 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海南鑫捷通物流有限公司配送服务费2149624.6元(以2149624.6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31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 二、驳回原告海南鑫捷通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522元,减半收取13761元,由被告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并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
| 裁判日期 | 2020-05-21 |
| 发布日期 | 2020-05-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