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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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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诉人***所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上诉人大庆油田万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所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上诉人大庆恒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均由其各自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3-27
发布日期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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