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聊城亿沣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糖酒茶副食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1502民初5125号 原告:山东省聊城市东昌糖酒茶副食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高庆东,董事长。 被告:山东聊城亿沣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住***。 原告山东省聊城市东昌糖酒茶副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聊城亿沣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3日立案。原告山东省聊城市东昌糖酒茶副食品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山东省聊城市东昌糖酒茶副食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舒润琴 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 书记员李颖 |
| 裁判日期 | 2020-05-07 |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