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兰湖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泾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0200元,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3-20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