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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襄阳昊兴实业有限公司
襄阳君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起诉。

本案不收取案件受理费。已经预收的案件受理费80元退还给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出上诉状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至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襄阳市万山支行,账号:17×××56,户名: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09-02
发布日期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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