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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道路妨害通行损害责任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公共道路妨害通行损害责任纠纷
法院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何章年、刘广琼、何经凤、刘柱、刘广龙、刘键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3754元,减半收取为1877元,由原告何章年、刘广琼、何经凤、刘柱、刘广龙、刘键负担。

裁判日期 2019-05-28
发布日期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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