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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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俊泓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哈尔滨俊泓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哈尔滨俊泓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加格达奇区汇鑫广场小区7-商服16、7-商服17、7-商服18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19-09-18 |
发布日期 | 2019-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