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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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苏州芙拉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温州市伟牌机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平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苏州芙拉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115000元(银行账户:11×××69,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温州市伟牌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温州市伟牌机械有限公司在本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财产保全。 (此页无正文) |
| 裁判日期 | 2020-3-19 |
| 发布日期 | 2020-05-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