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黑龙江伟郡投资有限公司
黑龙江伟郡投资有限公司伊通分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0)吉0323执64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对申请执行人尚未实现的债权,应由被执行人继续清偿,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财产线索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

裁判日期 2020-05-22
发布日期 2020-05-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