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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常林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沂意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山东省电力公司
道依茨法尔机械有限公司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供用电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山东常林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临沂意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电费1772437.48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1772437.48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2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

诉讼费15375.97元(其中案件受理费20751.94元,减半收取10375.97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山东常林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0-17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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