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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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武汉烽火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金控新能源汽车租赁经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武汉烽火集团有限公司下列账户:农商行张家湾支行20×××29的账户存款人民币48090740元; 二、查封被申请人武汉烽火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武泰闸经济适用房小区39、40栋3层A室(建筑面积242.08平方米)房产。 上列查封不动产期限为三年,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起止时间以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准。 本案保全标的价值累计限额48090740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期限届满前,需要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申请人应提前十五日向人民法院提交续封申请。 |
| 裁判日期 | 2020-05-15 |
| 发布日期 | 2020-05-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