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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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振兴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六安振东建材有限公司 安徽双天建设有限公司 六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江西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安徽双天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1060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7-12-3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