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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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云迪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添贵模塑有限公司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浙江云迪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浙江添贵模塑有限公司货款162096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162096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7日起至本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389元,减半收取9694.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4694.5元,由被告浙江云迪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5-22 |
| 发布日期 | 2020-05-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