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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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2018)冀0903民初3660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四川广通金融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新动力商贸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9385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19-10-17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