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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荥阳市鑫辉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2019)豫0182民初10046号民事判决;

二、荥阳市鑫辉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242050元,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自2019年11月1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利息”;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215元,由***负担750元,荥阳市鑫辉建筑机械有限公司负担246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负担1003元,荥阳市鑫辉建筑机械有限公司负担329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5-18
发布日期 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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