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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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信之誉商贸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梦菲苑服饰有限公司 石家庄中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盐山县信之誉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石家庄中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欠款338126元,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372元、保全费2295元,均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6-24 |
| 发布日期 | 2020-05-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