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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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南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贵州南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2300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它财产、权益。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4-30 |
发布日期 | 2020-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