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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备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合肥超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宏钢管租赁站
华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筑设备纠纷
法院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宏钢管租赁站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5025元,由原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宏钢管租赁站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2-10
发布日期 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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