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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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2020)粤1302执恢231号执行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书面申请恢复执行。本案已查控的财产,如需续行查控,申请执行人须在查控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5-6 |
| 发布日期 | 2020-05-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