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润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庆科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02民初1664号 原告:北京润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75236575W,住***。 法定代表人:陈大目,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天祺,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薇薇,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重庆庆科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784219501D,住***。 法定代表人:陶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原告北京润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庆科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3日立案。原告北京润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北京润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5-11 |
| 发布日期 | 2020-05-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