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晋中金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和柚实业有限公司
晋中百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晋中市亿阳信通商贸有限公司
山西寿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龙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晋中顺峰工贸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晋中市亿阳信通商贸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45528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被执行人***、***、***、晋中百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柚实业有限公司、龙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晋中金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三、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内,不得买卖转移变更毁损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四、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三年。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8-12
发布日期 2019-12-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