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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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宝利沥青有限公司 湖南贵庭住宅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邦华住宅工业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执行人湖南贵庭住宅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邦华住宅工业建设有限公司履行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湘0112民初750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湖南贵庭住宅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邦华住宅工业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80000元;或扣留、提取其数额相当的其他收入;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4-15 |
| 发布日期 | 2020-05-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