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西天香康缘贸易有限公司 江西天香香料有限公司 江西天香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公司有关的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江西天香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12年2月15日签订的《股份代持协议书》。 二、驳回原告江西天香林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费2300元及公告费600元共计29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