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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裕龙润邦置业有限公司
青岛鑫海荣春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青岛裕龙润邦置业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8993元,减半收取4496.5元,由青岛裕龙润邦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5-09
发布日期 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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