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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连云港侨泰食品有限公司
南京市玄武区彭雪梅百货超市店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2019-01-22
发布日期 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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