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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吉林省向前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伊通满族自治县融信支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吉林省泽农种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共同偿还原告伊通满族自治县融信支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0元及自2019年1月1日至实际清偿完毕止按合同约定的利息;

三、被告***、***、吉林省向前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吉林省泽农种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案件受理费4,900元,由被告***、***、***、***、吉林省向前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吉林省泽农种业共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8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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